日前,欧盟委员会已经就RoHS2.0的修订草案通知世界贸易组织(WTO),该草案将原先4项被列为优先评估物质中的3项邻苯加入AnnexII中,此外还增加一项邻苯DIBP,而放弃了对其中一项优先评估物质HBCDD的限制提案。如果该草案通过,RoHS2.0附件II将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详情如下:
物质 限量(质量分数)
铅(Pb) 0.1 %
汞(Hg) 0.1 %
镉(Cd) 0.01 %
六价铬(Cr(VI)) 0.1 %
多溴联苯(PBB) 0.1 %
多溴联苯醚(PBDE) 0.1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0.1 %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0.1 %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0.1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0.1 %
2019年7月22日,欧盟市场上除了医疗设备和监控工具外的电子电气设备必须实行该强制管控,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监和控制仪器(包括工业监视和控制仪器)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内。此外,玩具类产品的邻苯限制则不参照RoHS指令,而应遵循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1条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之前的RoHS2.0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与六溴环十二烷(HBCDD)被定为优先评估物质,而在最新的提案中,新增了一项邻苯DIBP,删除了HBCDD。之所以新增DIBP,是出于其后期可能会被用于替代DEHP、DBP以及BBP的考虑,而删除HBCDD则由于欧委会认为该物质不属于RoHS指令的规管范围,且该物质已属于《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Stockholm Convention on 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的范畴。
在先前的各类研究以及讨论中,相关方一致认为以下4种物质亦应纳入最迫切处理类别,并对其进行详细评估:
• 氯化阻燃剂三氯乙基磷酸酯;
• 两种溴化阻燃剂,即六溴环十二烷(HBCDD)及2,3二溴-1-丙醇;以及
• 二溴新戊二醇。
不过,Oko Institute认为这些物质“可于稍后”才评估。根据RoHS指令欧委会会定期审核物质,因此欧委会于2018年前都不会提出新议案。